
关于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拟入选地区名单的公示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64号)要求,经地方申报、省级相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将北京市丰台区等50个地区,作为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拟入选项目地区。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民政部、财政部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传 真:010-58123159
电子邮箱:cujinyanglaofuwu@163.com
附件: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拟入选地区名单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拟入选地区名单
1. 北京市:丰台区
2. 天津市:西青区、和平区
3. 河北省:邢台市、张家口市
4. 山西省:运城市
5.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乌兰察布市
6. 辽宁省:大连市、辽阳市
7. 吉林省:吉林市
8. 黑龙江省:伊春市
9. 上海市:长宁区
10. 江苏省:盐城市、常州市
11. 浙江省:丽水市、绍兴市
12. 安徽省:池州市、六安市
13. 福建省:龙岩市、南平市
14. 江西省:吉安市、九江市
15. 山东省:济宁市、临沂市
16. 河南省:漯河市、许昌市
17. 湖北省:黄石市、孝感市
18. 湖南省:湘潭市、株洲市
19. 广东省:中山市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贺州市
21. 重庆市:涪陵区、九龙坡区
22. 四川省:达州市、乐山市
23.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安顺市
24. 云南省:临沧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25. 陕西省:宝鸡市、咸阳市
26. 甘肃省:酒泉市、白银市
27.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第七师胡杨河市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
原文链接:https://www.mca.gov.cn/n152/n165/c1662004999980002895/content.html
收录时间:2025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