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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 全国老龄办关于取消部分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1〕53号---2021年03月04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全国老龄办

关于取消部分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的通知

国卫老龄函〔202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老龄办):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273号)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商各地对第一届、第二届全国“敬老文明号”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北京凯捷风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等89家单位不再符合全国“敬老文明号”认定标准。按照《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决定取消上述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由省级卫生健康委(老龄办)收回牌匾。

        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是凝聚社会力量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健康委(老龄办)要加强对全国“敬老文明号”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检查,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敬老文明号”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附件:取消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单位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全国老龄办

2021年3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取消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单位名单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健康司)网站

  原文链接:https://www.nhc.gov.cn/lljks/c100158/202103/85066f8114fb4d2c9f8951bc5ec03cc2.shtml

  收录时间: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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