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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新 盛翠萍 格云清|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中日韩养老产业合作路径研究


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

中日韩养老产业合作路径研究

李冬新 盛翠萍 格云清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中日韩;人口老龄化;养老产业;合作路径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性问题。随着医疗与卫生条件的改善,在寿命延长、生育率下降以及各国人口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下,未来人口老龄化规模必将进一步扩大。联合国发布的《2023年世界社会报告》预测,至21世纪中叶,全球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将实现显著增长,预计将超过现有数量的一倍。从2008年经济危机开始,全球就面临着经济下行的危机,经济增速普遍放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现象频频发生,以中美贸易摩擦为代表的一系列经贸合作的阻滞因素越来越多,特别是从2020年起出现了全球性新冠疫情的传播,严重阻碍了跨国人员流动与货物贸易的进行,给养老产业的发展和国际合作也带来了挑战。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人口规模庞大,老龄人口占比大,老龄化进程发展迅速,迈向现代化道路的过程更加艰巨和复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养老产业的发展能够挖掘我国巨大的潜在老龄消费市场,在应对老龄化的过程中积极培育我国参与全球贸易与国际合作的新优势,可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深入发展。

    发挥养老产业作用,把老龄化困境转为经济转型发展、产业升级的契机和机遇,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首先,庞大的老龄消费群体将为养老产业的发展奠定市场基础。老龄群体对健康医疗、老年用品、文化旅游及金融理财等产业的消费需求持续扩大,不断释放的购买力,形成了蓬勃发展的“银发经济”。庞大的消费群体为中国的养老产业带来了极大的发展空间,养老产业也成为了我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实现领域。其次,养老市场供需不匹配为养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动机。养老服务需求愈发多样化,与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养老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完善的问题,成为了阻碍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最后,中国式现代化赋予养老产业新的发展机遇,国内外资金融通和技术交流为养老产业畅通了发展空间。国内多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资参与养老服务业采取了相关积极措施,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吸引了诸多外国养老企业积极投资中国养老市场,设立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机构,与国内企业合资引入持续照护社区模式,提供养老建筑设计、养老机构运营等服务,加强了技术交流。


 一、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产业研究现状分析

  (一)人口老龄化研究现状

    学者关于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现状与发展趋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及影响、对策制定等几个角度。项鑫和王乙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与联合国最新的老龄化标准进行了对标后指出,我国老龄化现象呈现出四个显著特点:一是规模大,二是速度快,三是地区间发展不均衡,四是城乡倒置现象明显。他们从两个核心要素出发,即出生率的持续降低和平均寿命的显著延长,深入剖析了我国老龄化问题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鼓励生育、弹性退休、发展经济三点对策[1](4149-4152)。李钟和(Lee, Jong-Wha)等利用日本和韩国的产业水平数据考察了老龄化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发现韩国和日本的制造业和服务业都存在信息通信技术(ICT)和老工人的互补关系。[2](101095)马骏和沈坤荣分析了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力供给减少、公共支出的挤压和储蓄意愿的上升等原因影响社会资本形成、老龄化对于技术创新的影响这三个影响经济发展的角度,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了相关影响机制和效应。[3](72-83)沈铭辉介绍了韩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和政府政策,从完善老龄化政策、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延长退休年龄、完善老年人就业政策等角度,给出了韩国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及其对我国的启示。[4](91-93)

 (二)养老产业研究现状

    现有文献对养老产业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概念界定、投融资机制和产业发展实践等几个方面。房红和张旭辉比较分析了健康产业、养老产业、老龄产业和养生产业的概念。[5](1-20)关于投融资机制,司旭(Si Xu)和褚福玲(Chu Fuling)采用回归不连续方法来评估中国现行公共养老保险计划对老年人医疗支出的影响,发现公共养老金计划增加了医疗费用;参加基本社会健康保险对老年人的医疗支出有缓解作用;中国地区间、城乡之间的医疗资源利用存在显著差异。[6](178-196)张中锦提出了养老金融的三个研究框架,并提出了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两个发展战略维度。关于产业发展实践,部分学者总结了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并以此提出对养老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建议。[7](36-42)纪小川梳理了韩国养老产业发展概况,提出增设养老健康产业合作工作小组、设立示范园区试点、组建合作基金等中韩养老产业合作建议。[8](59-60)罗莉琼(Luo Liqiong)分析了中国养老服务发展的现状,从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改善养老服务环境、加强养老服务精准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9](6427024)

    目前对于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产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现状、对经济的影响和对策建议方面,但集中于对世界或者单一国家分析,很少对中日韩三国进行综合的研究,也很少借助某个背景框架进行梳理和分析。本文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总结中日韩三国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产业现状,探索三国养老产业合作体系的路径。


 二、中日韩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中日韩人口老龄化现状

    人口老龄化指的是随着生育率降低和人均寿命的延长而出现的年轻人口数量减少、老年人口数量及比例增加的现象。人口老龄化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人口结构当中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上升;二是人口年龄的中位数上升。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或者65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即标志着该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世界卫生组织把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14%和20%指标进一步细分为“老龄化社会”“老龄社会”“超老龄社会”的判断标准。

  1. 中日韩人口老龄化概况

    目前,中日韩三国人口老龄化现状,既有相似性,又有差异性。如表1和表2所示,中国、日本和韩国老年人口规模大,65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均超过7%,属于老龄化社会。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划分标准,中国2020年时处于老龄化社会,韩国2020年时已进入老龄社会,而日本早在2010年时已处于超老龄社会阶段。2020年中国、日本和韩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分别为13.5%、29.0%、16.4%,比2010年的8.9%、23.1%、11.3%分别增长了4.6%、5.9%、5.1%,老龄化速度非常快。发展养老产业是新发展阶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需要,而老龄群体数量增加、需求更加多样化则是养老产业发展的社会基础。随着中国、日本和韩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老年人口规模的扩大,三国的养老产业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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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日韩人口老龄化规模及发展进程

    下图1是根据世界银行数据库公布的相关数据绘制的2000年至2022年中国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规模及比重情况。中国老龄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人口老龄化占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为21676万人,老龄人口占比15.38%。中国已进入老龄社会,中国的老龄化水平进一步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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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是全球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其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规模和比重情况如图2所示。日本的人口老龄化进程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且近年来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2022年,日本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已经达到29.9%。未来日本的老龄人口规模还将持续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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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自21世纪初拉开了老龄化危机的序幕,如今已面临着低出生率、平均寿命延长和劳动力不足且劳动人口老龄化的局面。韩国的人口老龄化情况如图3所示,2000年,韩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比为7.1%,达到7%以上,步入老龄化社会;2018年,韩国65岁以上人口比例达14.45%,步入老龄社会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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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日韩人口金字塔①

   如图4、图5和图6所示,从中日韩的人口金字塔可以看出,三国的人口年龄结构都为底部收缩、上部变宽的老年型(衰退型),即少年儿童比重缩小,老年人口比重增大,这是出生率长期下降的结果,预示着其人口发展趋势为负增长。而未来,随着人们生育意愿的减弱、死亡率的下降,各国人口结构将逐渐上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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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图4所示,中国的人口金字塔呈现衰退型。新中国成立之后,社会的安定导致出生率迅速增长,医疗卫生水平提高,随之带来生育率的提高,进而出现了人口生育率的快速增长。1982年计划生育被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出生率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也随之下降。在一定程度上,这导致了我国少年儿童比重下降,老年人口比重持续增长的老龄化社会现状。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开始逐步调整生育政策。然而,由于育龄妇女规模、生育观念的变化、生育成本的提高等因素的影响,放开生育的政策在短时间内仍无法有效解决人口老龄化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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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图5所示,日本的人口金字塔呈现显著的衰退型。目前日本老年人口比重非常高,对应日本两次婴儿潮①时期,45-49岁、70-74岁人口比重大。虽然日本长期以来实行鼓励生育的政策,但目前来看,对提高生育率的成效非常有限。

   如图6所示,韩国的人口金字塔也呈现为衰退型。韩国老龄化的发展速度较快,老龄人口比重持续增加。韩国人口老龄化主要的问题在于长期的低出生率,2020年韩国首次出现了出生人口低于死亡人口的“人口死亡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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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日韩养老产业现状

    养老产业,在日本被称作“银发产业”,韩国则使用“老龄亲和产业”一词(本文中统一使用“养老产业”)。养老产业指的是为老年消费群体提供各种特殊商品和服务,集养老产品的生产、经营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由于中日韩三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同,养老产业发展现状也存在差异,总体表现为日韩养老产业发展较早,产业体系较完善,而中国养老产业起步晚,发展较慢。

  1. 中国养老产业发展现状

    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10]中的定义,养老产业是一个综合性的产业体系,涵盖了多达12个大类。这一产业主要集中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类养老及其相关产品与服务,其中包括专门针对养老或老年人所设计的产品与服务,以及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养老用品和相关产品的制造活动。通过这一多元化的产业体系,养老产业致力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推动养老服务的优化与发展。

    中国养老产业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而推进,政府积极发挥宏观调控的经济职能作用,制定扶持政策,破除养老产业供给障碍。现有的政策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社会保险法》(2020年)、《“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21年)等。改革开放前,我国主要依靠国家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养老服务。改革开放后,我国养老产业经历恢复、改革和发展三个阶段。1978—1999年是养老产业的恢复阶段,国家层面就开始逐步重视养老行业发展,主要是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调整恢复社会福利保障措施。2000—2011年是养老产业的改革阶段,推动建立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方式。2012年以来,中国进入养老产业发展阶段,《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推动养老行业进行信息化建设。2013年颁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任务和具体措施,包括积极“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等。[11](24-28)“十三五”(2016—2020年)期间,规划了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到重要战略地位。到“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根据《“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康复服务”。智慧养老、医养结合等概念逐渐深入人心。

   目前,我国养老产业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家庭养老的传统占主导,养老模式较为单一,在养老产业的推进上还存在落后观念。在保险和金融领域,现行养老保险体系不完善,存在养老基金运营管理不善的缺口风险、覆盖面有限、保障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养老市场融资困难,投资回报周期长,产业发展激励不足;相关制度安排和政策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协调,行业壁垒较多,产业发展存在现实阻碍等问题。此外,我国养老产业供需不匹配,存在产品供应效率低、质量参差不齐,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等多方面的问题,无法适应我国老年人群体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要。

  2. 日本养老产业发展现状

    日本养老产业兴起最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提出了产业概念。在20世纪80、90年代,经过日本政府的大力培育和扶持,养老产业发展迅速,制度安排相对完善,目前已进入成熟阶段。

    日本政府出台诸多政策措施支持养老产业发展,将养老产业视作日本21世纪的支柱产业,制定了养老产业长期发展规划,并出台了养老金、医疗、护理等诸多政策措施支持养老产业发展。1987年日本开始施行《社会福利及介护士法》,规定护理从业人员需要经过专门学习培训并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认定才能持证上岗。这使护理职业的管理更为标准化,并逐渐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护理人员培训制度。1997年日本颁布了《护理保险法》,2000年正式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通过国家补助获得护理服务提供保障。在这一制度下,保险受益人只需承担10%的护理费用就可以享受护理服务[12](24),极大地提升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支付能力和消费水平。日本实施此制度后,65岁以上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的人数占比从1999年的39%快速提高到2001年的61%。[13](27-40)养老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加,带动了日本养老产业的迅速发展,产品种类丰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开发能力和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均大幅提高。

    日本养老产业发展较为成熟,但存在护理劳动力缺口较大的问题。由于日本老龄人口持续增长,老年护理需求大大增加,而日本的劳动力又相对短缺,这就导致日本老年护理劳动力出现较大缺口。日本厚生劳动省预计,到2025年日本老年护理人员供给缺口可达37.7万人,占到需求总量的15%。[14]

  3. 韩国养老产业发展现状

    2006年,韩国开始用“老龄亲和产业”代替此前使用的发达国家“银发产业”的产业概念。[15](57-58)《老龄亲和产业振兴法》(2006年)中定义了老龄亲和产业的对象为65岁以上的老人及其照护人员,范围包括老龄亲和产品及服务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流通销售等过程。[16](98-107)

    韩国社会的老龄化进程发展迅速,韩国政府对养老产业的发展十分重视,颁布了一系列针对老龄化和养老产业的政策法规,包括《国民福利养老金法》(1973年)、《老年人福利法》(1981年)、《国民养老保险法》(1988年)、《老年人照护保障体系试行案》(2004年)、《老龄亲和产业振兴法》(2006年)、《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法》(2007年)等,每5年还会出台中长期计划《低生育·老龄社会基本计划》。

    韩国养老产业发展较为完善。随着老龄化的发展,韩国老龄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养老产业分类下的疗养产业、医药品产业、食品产业、化妆品产业、医疗器械产业以及各种老龄亲和用品产业的消费需求随之增加;保险和金融资产管理及咨询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在休闲产业中,旅游类参与度更高。但目前居住产业还没有形成规模化供应。在健康管理服务行业,韩国政府支持养老机构发展,设置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老年人保护专门机构,建立申诉制度,监督养老服务。[17]2008年7月,韩国开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由国家和地方财政、长期护理保险费和老年人个人共同担负护理保险费用。

  4. 中日韩养老产业合作现状

    为加强养老产业合作,中日韩积极搭建与全球在养老产业领域内的经贸合作、投资洽谈、技术文化交流、专业采购的新通路。在养老产业方面,中日韩三国都以积极的态度推动多方合作。

    2015年,中韩自贸协定生效成立,拓展了货物贸易和新兴战略服务领域的合作,有利于带动养老产业的合作。2019年12月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发布《中日韩积极健康老龄化合作联合宣言》,明确要通过实施国家战略,加强应对老龄化的国际合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20年6月启动《日本老年人赴中国养老五年规划(2021—2025)》,计划为数十万日本老人来华康养提供服务,有利于推动我国康养服务体系的发展升级、康养资源优化使用、健康旅游基地资源导入、康养人才培养和输出。[18]三国也多次开展国际性交流会,交流经验、洽谈合作,如2015年在日本举办中日韩健康养老论坛,2016年在北京举办中韩国际老年产业博览会,2019年在韩国仁川举办中韩康养产业合作交流会,2019年在山东潍坊举办第五届中日韩健康养老产业高峰论坛,2021年举办第六届信息技术与健康养老融合发展高峰论坛(SAF云峰会)等。在这些国际会议上,中日韩三国交流各自技术、运营模式和发展经验、设置主题展馆,开展项目合作和投融资对接,深入推进养老产业合作。


 三、中日韩养老产业的合作机遇

 (一)后疫情时代中日韩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自2020年以来,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冲击,中日韩三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都经历了巨大的挑战。后疫情时代,中日韩三国迫切需要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走出经济增长低迷的困境,为疫情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21世纪以来,中日韩三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日益加速,三国都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主题。在此形势下,推动中日韩养老产业融合发展,不仅可以将人口老龄化问题转变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还将成为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的突破口和激发三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二)中日韩人口老龄化催生养老消费市场

    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现在已经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和世界第一长寿国家。韩国经历了世界上最快的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国则是世界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中日韩三国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老年人保健意识和消费观念的改变,使得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日益增加,表现出不断释放的购买力。庞大的老龄消费群体为养老产业带来了极大的发展空间。

 (三)中日韩优势互补助推养老产业发展再升级

    养老产业是横跨多领域的综合性产业,不但需要服务领域的大量劳动力,还需要高新技术对智能养老的支持。日韩的人口老龄化进程在时间和速度上领先中国,养老产业的发展也更为成熟和完善。经过多年发展,已逐渐形成规模,拥有多个知名品牌,日韩正凭借其竞争力优势积极寻求开拓海外市场。中国有着2.6亿以上的老年人口,养老服务市场规模庞大,对日韩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中国养老产业尚处在发展初期,高质量供给不足,通过引进日韩投资,进口老年用品和智能养老技术,可以有效填补我国市场空缺,拓宽日韩产品市场,实现互利共赢。与此同时,日韩也面临着护理人员短缺的问题,我国则具有较为充足的劳动力和资源优势,三国经济互补性强,产业合作前景广阔。

 (四)RCEP实施为中日韩养老产业合作提供新平台    

2022年生效的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首个将中日韩三国纳入同一自由贸易协定的经济框架。随着RCEP各项政策的深入推进,优惠的关税税率、自由的投资和贸易环境将有效提高三国间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旅游、运输等部门的开放承诺便利了人员流动、技术交流和货物贸易,促进了中日韩三国养老企业走出去,扩展了产业链布局。人口老龄化进程早于中国的日本和韩国的丰富经验能够更便利地在中国发挥作用。


 四、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中日韩养老产业合作路径

    加强养老产业合作是中日韩三国养老产业互利共赢、推进养老产业区域一体化的重要途径。为此,我国应积极探索“一基础、二支撑、三领域”的产业合作路径(见图7),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保障供给体系,推动构建养老产业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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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基础”: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中日韩合作奠定基础

   1. 加强顶层设计,为养老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规划引领,完善产业政策体系。我国要加强养老产业顶层设计,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出台养老服务行业信贷管理办法,不断加大对养老护理、老年医疗、养老科技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养老产业投融资渠道,健全养老产业融资管理机制。加大政府“放管服”改革和纾困解难力度,通过专项补贴、拨款、税收优惠和减免等财政手段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为养老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完善养老产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养老服务法治化建设,制定养老事业和社会福利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养老产业规范发展。

    建立健全养老产业标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竞争、监管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制度型安排,实现规则、标准和管理逐步与国际接轨。强化政府监督职能,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完善的养老产业市场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中日韩养老产业合作奠定基础。

  2.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激发养老市场活力

    要持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第二、第三支柱养老金同步发展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一方面,我国应继续深化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稳定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筹,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等措施,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和参与度。推进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完善,建立个人专门的退休养老储蓄账户,积极完善我国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老龄群体养老保障水平。

    另一方面,我国应逐步完善全国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互惠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制度,形成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人民医疗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老年失能分级评价标准,健全长期护理保险需求确定、分级评价等规范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

  3. 立足国内大循环,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产业

    发展养老产业,要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增强内需对养老产业发展的拉动力。我国拥有超大规模的老年群体,消费需求旺盛、市场庞大。我国要利用好国内的大规模市场优势,形成统一、公正、强大的全国性产品交易市场,畅通养老业务要素流动,将中国养老行业的人员、资本、科技、土地等多种资源禀赋,在国内大循环中尽可能地进行优化配置,强化国内养老产业发展韧劲。

    同时,我国养老产业要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要立足市场需求,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强国优势,培育老年用品制造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老年用品市场。要坚持养老产业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以养老产业的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推动我国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二支撑”:以现有合作框架和产业基金支撑中日韩合作桥梁

    1. 利用区域经济合作平台,深化中日韩经贸合作

    依托区域经济合作平台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RCEP是首个将中日韩三国纳入同一贸易框架下的高标准、现代化、互惠性区域经济合作平台,使中日韩三国的经贸往来有了统一的规则体系,在关税减让、市场准入、区域供应链调整等方面为中日韩深化经贸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举例而言,养老医药产业可以依托知识产权保护和投融资政策深入开发新药和新的养老产品和器械,推动技术落地;还可以依靠税收减免,获得养老产业相关原材料和产品的贸易扩大化。养老休闲产业依托知识产权保护和电子商务的相关规则,为企业在数字领域开展合作提供保障,有力推动数字文旅等的发展。随着RCEP的生效,预计旅游设施设备等货物贸易和航空物流的成本会下降,并拓展成员国间旅游红利。

    养老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充分掌握RCEP协定规则,积极调整自身战略布局及业务重点,不断提高适应能力和竞争力。中日韩三方要抓住战略机遇,充分利用RCEP平台参与中日韩养老产业合作和交流,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力度,打造制度型开放新格局,高质量推进养老产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2. 设立养老产业合作基金,健全养老产业投资融资机制

    通过信用体系的法律建设,完善政府部门与养老机构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建立综合信息平台,提供真实、及时的信息服务,为养老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各方利益需求。此外,要完善服务机制,设置投融资项目和合作的专门机构,协调各方需求,加强资源整合和日常管理。最后,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发挥政府在政治、法律和政策方面的风险承担能力,发挥企业的融资风险承担能力,创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19](124-128)

    积极推动设立由中日韩三国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多方出资的养老产业合作基金。同时,政府积极吸引民间资金、社会力量投入养老领域,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养老项目的资金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健全养老产业投资融资机制,推进构建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三)“三领域”:多渠道开展中日韩养老产业合作

  1. 加强中日韩养老护理人才培养,推动老年护理智能化升级

    随着中日韩老龄人口规模持续扩大,三国养老市场对护理人员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日本和韩国的护理人才培养专业化、规范化程度高,但护理人员紧缺,中国劳动力供应相对充足,因此可探索三国护理人才的整体培养和分配,促进人才流动和人力资源高效利用。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养老产业人才培养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我国养老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此外,养老产品的研发设计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智力支持。因此,应加强在养老领域的人力资源开发与合作,发展智慧养老,促进创新研发,加强老年护理科技合作,从而改善老年人的护理服务体验,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探索中日韩养老科技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合作,通过科技创新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2. 建立养老产业合作示范园区,探索连锁化经营

    建立中日韩养老健康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形成完善的养老服务生态系统。我国要积极吸收借鉴日韩先进的养老发展理念、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完善的经营模式、精细化的标准规范、高效的护理培训体系。同时,围绕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的实际需求,不断优化服务供给,结合我国老龄化实际,对日韩养老产业发展经验进行中国化改造,促进国内养老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构建我国养老产业的差异化核心竞争力。

    积极引进发展成熟的日韩养老机构到中国开展连锁化经营,承接日韩养老、医疗资源向中国转移,促进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推动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3. 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养老产业博览会

    定期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为养老产业合作提供智力支持。中日韩养老产业相关专家学者与政府人员共同组成养老产业发展研究会,通过调查市场供求状况,研发投资策略,共享成功案例和市场信息。共建老年健康研究中心,通过远程医疗实现养老医疗护理技术的跨国合作。政府积极推动三国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共同研究,促进理论、政策与实际的结合,形成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产官学研”联合机制促进三国养老产业实现合作发展。定期举办中日韩养老产业合作高峰论坛、学术研讨会等各类学术会议,为产业合作提供智力支撑。

    开展养老产业博览会,集品牌展示、新品发布、商业合作、行业交流为一体,提供产业合作交流平台,展示养老科技、无障碍辅助器具、康复护理等健康养老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进行养老产品的推广,促进投融资合作。


  五、结语

    老龄化消费需求是激发养老产业升级的新动能。2024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52周年和中韩建交32周年的新一轮时间节点开启之年,中日韩三方应当以此为契机,深化中日韩养老产业合作。

    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我国要通过与日韩养老产业的合作,学习借鉴日韩养老产业发展经验,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保障供给体系,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努力实现我国养老产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刊于《东疆学刊》2024年第3期)



  资料来源:参考网(唐藤养老网对插图位置有编辑)

  原文链接:https://www.fx361.cc/page/2024/0101/25798606.shtml

  收录时间:2025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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