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培育银发产业
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蚌政办〔2025〕3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培育银发产业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蚌埠市培育银发产业发展银发经济
增进老年人福祉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政策措施,构建我市多层次、全方位银发产业体系,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5年至2026年,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初步建立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老年人信息和养老服务数据库。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公建民营。拓展社区养老服务,打造不少于25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培育、引进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少于10家。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成不少于1500张家庭养老床位。加强银发产业“双招双引”,培育、引进养老服务和银发产品生产制造销售龙头企业,招引相关企业落地不少于12家,投资额不少于12亿元,扩大银发产品供给,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推动养老与医疗、文旅等产业融合发展。
到2027年,实现养老服务市场供需精准匹配,基本建成覆盖城区的县(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社会化家庭养老床位达到1000张以上,培育、引进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少于50家,开展线上线下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不少于1万人,打造不少于8个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应用场景。做大做强银发产品生产制造业,招引相关企业落地不少于20家,投资额不少于20亿元。建设银发经济产业园、康复产业园、智慧健康银发产品生产制造基地,初步建立起立足蚌埠、辐射全省的银发产品市场交易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
1.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培育、引进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多样化服务,推进适老化改造、智能化设备、专业化服务“三入户”。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线上线下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康复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探索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家庭医养服务模式。加快适老住宅建设,支持发展银发地产,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2.丰富拓展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培育、引进专业化运营机构,增强专业照护、上门服务等能力,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优化老年助餐机构布局,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养老机构、餐饮企业、物业企业、公益组织等发展老年助餐。借鉴推广“养老顾问”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资源链接等服务。
3.优化提升机构养老服务。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实行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探索优惠扶持政策与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相挂钩的激励模式。深化医养结合,加快建设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开展养老床位、医疗床位联动试点,支持养老机构向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转型发展。
(二)扩大银发产品供给推广。
4.加强银发产业“双招双引”。制定养老服务业和银发产品生产制造业发展计划,将培育、引进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和银发产品生产制造企业,作为市政府“双招双引”重要方向。吸引银发产品生产制造头部企业及相关链条企业投资落地,建设银发产品交易中心平台,打造银发经济产业园、康复产业园。围绕医疗健康产业,发展血糖传感器、心电传感器等,培育壮大可穿戴生理生物检测产品、智能养老设施等相关企业,打造智慧健康银发产品生产制造基地。
5.做大做强银发产品产业。推动居家安全智能化、适老化环境改善等领域的银发产品产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培育银发产品科技研发、展示体验、贸易集散等产业集群,支持在银发产品领域培育国家、省级技术创新企业。鼓励商场超市等设立线下银发产品展示售卖专区。
6.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支持研发生产康复护理、康复辅助等银发产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加快建设康复辅助器具租售中心,鼓励开设康复辅助器具租售实体店。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等共建创新联合体。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广“互联网+”辅助器具服务。
(三)提升银发市场发展质效。
7.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项目建设和运营,培育、引进银发领域龙头企业。发挥国有企业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市城投公司、市国控集团等国有企业发展银发产业,盘活闲置资产兴办老年康养、旅游、教育等以公益为主的养老服务项目。国有企业实行委托运营的,按稳定预期原则确定租期,运营方有较大投入的,租期可适当延长。对于国有企业利用自有资产新建、改建、扩建养老服务机构的,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尤其是三县围绕银发产品制造、养老照护服务等产业,因地制宜打造银发产业集群。支持市场主体在重阳节等传统节日以及“敬老月”,举办银发主题促消费活动,鼓励企业发放购物优惠券、降价促销。
8.强化科技创新应用。围绕智慧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养老和医疗机构协同创新,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申报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各类科技计划。鼓励建设智慧养老社会化服务平台,打造为老服务应用场景,推进智慧护理、智慧医疗、智慧家居等智慧养老场景落地应用。
9.创新开发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开展适合养老行业的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聚焦老年人生活高频金融场景,提供适老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养老金融产品研发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满足多元化养老金融需求。
10.依法依规加强标准规范引领。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主体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鼓励行业组织制定养老服务和产品团体标准、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大力支持开展养老服务、银发产品等领域标准化工作。
(四)拓展健康养老新型业态。
11.创新“智慧+”养老新场景。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应用场景协同创新,鼓励养老机构探索建设“智慧养老院”,配置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远程预警等智能化设备。支持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虚拟养老院”,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支持市场主体研制智能穿戴、健康家居等银发产品以及康复训练等智能康复辅助器具,开发体验式、互动式养老服务消费场景。
12.拓宽“平台+”养老新渠道。鼓励企业建设智慧养老社会化服务平台,开发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应用程序,有效衔接居家养老需求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创新以市场化推动养老服务新模式。引导购物应用程序等平台企业提供适老化服务,增强银发产品和服务的便捷性。
13.发展“行业+”养老新业态。支持养老服务与物业、家政、医疗、文旅等行业融合发展。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内设养老服务部门或引进养老服务机构入驻等方式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将养老照护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发挥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在养生保健等方面的优势,推动中医药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支持文旅企业开发旅居养老、健康养生等银发旅游产品和线路,发布旅居养老服务机构推荐目录。
三、完善银发产业发展要素
(一)加快信息化发展应用。建设全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形成四级信息化网络。市、县(区)平台发挥资源整合、行业管理作用,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具备服务延伸覆盖功能,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具备服务落地、互助养老功能。整合民政、公安、卫健等部门数据,通过信息采集、数据更新,形成统一的老年人信息和养老服务数据库,建立数据有序开放和合理利用机制,统筹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双向流通、融合应用,赋能居家养老照护服务、银发产品销售等产业发展。
(二)优化养老产业空间布局。依据我市老年人口的结构变动、空间分布等,统筹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和银发产品制造业用地需求,分级分区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做好市、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鼓励县区对银发产业重大项目用地“一事一议”。
(三)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四同步”要求。摸排梳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等存量设施,优先用于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更新项目规划改建。无使用计划的闲置校舍(幼儿园),教育部门要及时移交本级政府,由本级政府统筹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对盘活的闲置资产,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或改造提升,通过县区政府或国企投入、谋划项目争取专项资金、吸引社会力量投入运营等方式解决资金来源。对投入并运营的社区嵌入式等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建设和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对租赁国有资产场地的给予减免租金,但须履行规范的决策程序。
(四)强化项目谋划和财政金融支持。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等资金渠道,支持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比例不低于55%。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电、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以及电信、网络、物业服务费和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银发产业项目建设和民营、小微等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养老服务企业贷款担保支持力度,积极满足养老服务企业信贷融资需求。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职业技能就业培训政策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大规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就业一体化培训机构。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充分发挥养老服务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支持引导家政物业服务人员、护工等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订单式培养。推进新时代“银龄行动”,探索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
四、组织实施
市政府成立培育银发产业发展银发经济工作专班,专班负责建立重点任务责任、县区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谋划等“三个清单”。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确保促进银发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各县、区要比照市级成立专班,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细化推动银发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培育银发经济消费增长点。
附件:蚌埠市培育银发产业发展银发经济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蚌埠市培育银发产业发展银发经济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第一组长:马 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组 长:吴永彬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刘 冬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 见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国喜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王 茂 市委老干部局二级调研员
刘 锐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怀波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 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乔华茂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雷 市民政局副局长
仲旌旗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敦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汪云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陈礼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晨 市商务外事局副局长
宋 磊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黄 莺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沈玉玲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占海 市医保局副局长
姜荣峰 市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宋建波 市机关管理中心副主任
左 朋 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副主任
卢志强 市残联副理事长
吴 穷 人行蚌埠市分行副行长
任艳庆 蚌埠金融监管分局副局长
倪宇望 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于革委 市国控集团副总经理
赵树建 怀远县政府副县长
苏永松 五河县政府副县长
赵 磊 固镇县政府副县长
曹怀龙 龙子湖区政府副区长
邵 兵 蚌山区政府副区长
陈丽娜 禹会区政府副区长
高建宇 淮上区政府副区长
李险峰 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汤 伟 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黄国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刘锐、陈雷、黄莺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行动方案各项工作结束后,专班自行解散。
资料来源:蚌埠市民政局网站
原文链接:https://mzj.bengbu.gov.cn/zfxxgk/public/22081/52570732.html
收录时间:2025年11月03日